中新社北京10月15日电 (段修健)近日,中欧双方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双方强调并确认了三项基本原则:尊重事实、非歧视、合规。专家认为,通过谈判达成共识,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将为中国企业带来诸多利好。
“合规主要是指不能单边采取不遵守WTO规则的做法,从而改变双边贸易的基本条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周密对中新社说。
根据世贸组织有关规定和实践,年度配额通常为最近三个有代表性年度的平均值,且不包含激增年份。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23年欧盟自中国进口混动汽车4.6万辆;2024年为10.7万辆,2025年为30.2万辆。如果按保障措施通常做法,以2022-2024年度的均值计算,中方配额仅为7万辆;即便加上2025年,以2023-2025年度的均值计算,中方配额大概在15万辆,以此来确定配额是显著不合理的。
最终,经过艰苦谈判和磋商,双方在30.2万辆达成向上安排,这在规则范围内维护了中国企业利益。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服务部主任陈惠清认为,合规可以最大程度上在规则范围内维护中国企业的实际利益。中方保留在世贸组织框架下诉诸争端解决、要求贸易补偿等一切权力。
谈及非歧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首席专家崔凡认为,非歧视也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欧方相关贸易措施的目的应该是为了使其相关产业免受进口增长冲击的影响。
欧盟在此前保障措施中通常将FTA(自由贸易协定)伙伴排除或给予特殊安排,这会实质上对中国形成歧视性待遇。中国在谈判中坚决要求欧盟平等对待所有进口来源地,不能让中国企业处于受歧视地位。最终,欧方承诺,对混动车后续采取的任何措施将面向全球,同等适用于其他进口来源地,包括其自贸伙伴,给予中国的配额将不低于其他任何进口来源地。
对于尊重事实,崔凡认为,这是要看到中国混动汽车近几年确实增速较快,是中国混动汽车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客观体现。
根据磋商共识,双方在2025年基础上达成向上安排,且配额每年有固定增幅,确保中国企业的出口空间和稳定增长,照顾了双方产业基于现实的合理关切。
10月14日,多家中国车企做出回应。
比亚迪认为,本次磋商成果为中欧混动汽车贸易营造了稳定、可预期、可持续的合作环境。江淮汽车认为,本次磋商成果为中国新能源汽车稳健进入欧洲市场创造了良好环境。吉利控股集团表示,此次磋商成果增强企业参与中欧经贸合作的信心。奇瑞汽车欢迎并支持中欧双方继续相向而行,共同推动中欧汽车产业合作行稳致远。
崔凡认为,中欧企业完全可以在新赛道互相学习,继续合作。这次通过谈判达成共识,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对于中国企业贸易、投资或在欧经营来说,这是很大利好。”陈惠清表示,企业可以此为基础,做好贸易、投资和经营安排。(完)

